2019年10月25日,中国现代文化学会宋教仁研究专业委员会在未经我本人的同意下,擅自聘用我为宋教仁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设定聘期为五年。对于中国现代文化学会宋教仁专业委员会擅自使用我个人姓名并宣传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个人的姓名权。
鉴于此,本人郑重申明如下:
一、中国现代文化学会宋教仁研究专业委员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形下聘任我为副秘书长,该聘任行为无效。
二、请协会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三、对于协会现有的侵权行为,本人现已收取证据,如若在接到本人申明后继续侵权的,本人将追究到底,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特此申明!
申明人:宋丕兴
2019年10月28日
|